益(四十二)
经文:
益①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初九:利用为大作②,元吉,无咎。
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③,永贞吉④。王用享于帝⑤,吉。
六四: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⑧。
上九: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⑾,凶。
注释:
(1)益:卦名。有增益,收获,富裕之义。
(2)利用为大作:宜用于耕种。大作,大事,指耕种之事。
⑶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:或得到十朋的宝龟,不要违背推辞。(详见《损》六五)
⑷永贞吉:永远守正则吉。永,永远。贞,正。
⑸王用享于帝:王享祭于上帝。享,享祭。
⑹益之用凶事:把增益用之于凶事。凶事,古人指饥馑、战乱、灾疫等事。
⑺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:心存诚敬中道而行,执玉圭而告公。孚,诚信。圭,用玉制成,方正有棱角。古代国家发生凶事时求援的使者带着玉圭前往告急。
⑻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:从道路正中行,告诉王公以得到他的认从。利用(这种认从)作为依赖完成迁移国家大事。从,认从、支持。为依迁国,指迁移国家。古时若遇到战乱灾害,则举国迁移,以避其害。依,帛《易》作“家”,当以帛本为是。
⑼有孚惠心,勿问元吉:有诚信而惠施于心,勿需问,开始即吉。惠,仁爱、恩赐、和顺。
⑽有孚惠我德;有诚信惠施于我,必有所得。德,得。
⑾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:得不到增益,受到人攻击,立心无恒常。莫,无、得不到。或,有、有人。恒,恒常。
今译:
益:宜有所往,宜涉越大河。
初九:宜于用耕种,开始即吉,无灾咎。
六二;得到了价值十朋的宝龟,不要推辞,永远守正则吉,王用此享祭上帝,吉。
六三:把增益施用于凶事,无灾咎。(当发生凶事时)应心存诚信,中道而行,执玉圭告急于王公。
六四:中道而行,告急王公以得到他的认从支持。利用这种支持为依赖完成举国迁移大事。
九五:有诚信惠施于心,不必占问开始即吉。有诚信且惠施于我,必有所得。
上九:得不到增益,(反而)受到人攻击,立心无恒常,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