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礼”与“和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本精神,几千年来横贯古今,蜚誉海内外。人们常说的“礼仪之邦”、 贵“和”持“中”就是这一基本精神的最好写照。
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“礼”以及贵“和”持“中”的基本精神,她注重和谐,坚持中庸,讲究礼仪,是浸透中华民族文化肌体每一条血管的精神。即使“五四”运动之后,这些基本精神也还是生生不息得以传承,可见其生命力多么顽强。
春秋末年,齐国的晏婴用“相济”、“相成”的思想丰富了“和”的内涵。他将其应用在君臣关系上,强调君臣在处理政务时意见“否可相济”的重要性。通过“济其不及,以泄其过”的综合平衡,使君臣之间保持“政平而不干”的和谐统一关系。这在现代管理中有着及其重要的借鉴和引申作用。在管理中意见相左不是问题,问题的关键是要看能否“相济”;人们针锋相对也不是问题,问题是能否“相合”。
在《论语·学而》中,孔子说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,斯为美,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这既是强调以“礼”为基础的和谐,又是强调一种“贵和”须要“息争”,“息争”用以“护和”的和谐论。由此看来,“礼”是“和”的基础、标准和途径,“和”是礼的目标和追求。
孟子曾总结了人类成功的三个论断性的要素,说:“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”。把“人和”作为最高、也是最重要的因素。无论在现代社会还是在现代管理中,“人和”精神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管理思想。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“和谐社会”以及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“和谐发展”,都体现了这一中华传统理念和精神,由此可见“和谐”的重要。
实现“和谐”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“中”,即中庸之道。何为中庸?即“不偏不倚谓之中庸”。在《中庸》中,孔子所主张的持中的原则,从“至德”提高到“天下之大本”、“天下之达道”的哲理之高度。它要求我们做事不要走极端,要着力维护集体利益,求大同而存小异,这已经成了人们的普遍思维的原则。
总之,在“礼”与“和”的关系上,孔子的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的论述,孟子的“不如人和”的论断,晏婴的“否可相济”的观点,都是站在人类行为的制高点上发出的警世之言,因此,我们学习她、领悟她,就是要更好地修炼和践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