噬嗑(二十一)
经文:
初九:屦校灭趾③,无咎。
六二:噬肤火鼻④,无咎。
六三:噬腊肉,遇毒,小吝⑤,无咎。
九四: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⑥,吉。
六五: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⑦,无咎。
上九:何校灭耳⑧,凶。
注释:
⑴噬嗑(shì hé):卦名。有咬合之意。以齿咬物为“噬”,合口为“嗑”,“噬嗑”即为齿咬物合口咀嚼。以象征刑罚
⑵利用狱:适合于处理刑狱之事。狱,刑狱。
⑶屦校灭趾:刑具加于足上而遮没了脚趾。屦,即履。此指加在足上。校,古代木制刑具的通称,加于颈称“枷”,加于手称“梏”,加于足称“桎”。灭,遮没。
⑷噬肤灭鼻:吃肉而掩其鼻。噬,吃。肤,肉。一般指柔软、肥美之肉,古代将此肉放在鼎中作为祭 ¥叫“肤鼎”。
⑸噬腊肉,遇毒,小吝:吃干肉中毒,小有不适。腊,干肉。古礼有“腊人”,专掌制作干肉。
⑹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:吃带骨肉干,遇到铜制箭头,(这预示着)宜于艰难中守正。乾,干。 胏(zǐ),肉中有骨。金,即铜。
⑺噬乾肉,得黄金,贞厉:吃肉干而咬出黄铜来,占之则有危厉。贞,占。厉,危厉。
⑻何校灭耳:脖子上负荷着遮没耳朵的木枷。何,即荷、载。校,此指刑具中的枷。
今译:
噬嗑:亨通,宜于处理刑狱之事。
初九:刑具遮没了脚趾,无灾。
六二:吃肉掩没鼻子,无灾。
六三:吃干肉中毒,小有不适,但无灾。
九四:吃带骨肉干,遇到铜箭头。宜于艰难中守正则吉利。
六五:吃肉干得到黄铜,占之有危厉,无灾。
上九:荷带遮灭耳朵的木枷。凶。